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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進一步完善林木良種苗木培育及使用補貼政策的提案”復文
(2020年第3774號(農業(yè)水利類306號))
一、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良種苗木培育補貼政策,擴大補貼范圍問題
2020年,財政部會同我局印發(fā)的《林業(yè)改革資金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(辦法))對國土綠化支出包括林木良種培育補助等,未限定補助標準和補助對象。我局會同財政部印發(fā)的《關于2020年度中央財政林業(yè)草原轉移支付任務計劃等有關事項的通知》提出了“公平對待各類主體”的要求。各。▍^(qū)、市)可根據本省區(qū)的實際情況,將符合條件的,使用新技術從事良種苗木培育的育苗單位,納入林木良種培育補助范圍,充分調動社會各類育苗主體生產良種苗木的積極性,促進林木良種的推廣和使用。
二、關于對應用良種苗木造林者,給與一定補貼問題
根據《辦法》,國土綠化支出中包括林木良種培育補助和造林補助。符合條件的使用良種苗木的造林者可申請享受中央財政造林補助,為避免重復安排,同時充分調動育苗主體繁育良種苗木的積極性,林木良種苗木培育補助對象為育苗主體。
三、關于完善補貼資金監(jiān)管機制,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問題
根據《辦法》,各級財政部門、林業(yè)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資金申請、分配、使用、管理情況的監(jiān)督,發(fā)現問題及時糾正。
下一步,我局將認真參考您的意見,積極會同財政部開展資金績效評價,強化績效評價結果,積極履行監(jiān)管職責,強化管理機制,督促各地科學規(guī)范使用資金,做好林木良種苗木培育工作,切實提高林木良種苗木培育補助資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。
來源:國家林業(yè)和草原局政府網